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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提高农民组织化“松阳经验”

发布时间:2019-3-1 22:11:15 本文来自:

根据县委在全县集中开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大调研活动的要求,县农业局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命题式调研。调研历时近两周,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深入调查当前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状,探索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现状

  当前,我县农民组织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大学生创业典型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以及农民互助等非正式的农民组织形式。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最基础、最广泛和最有效的农民组织形式,对于调动和帮助农民参与市场活动,解决单个农户无法解决的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村级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共有资源要素的成果,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推动农村进步的经济保障,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最基本的农民组织形式,对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挥农民创造力,提升农民市场参与力与竞争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县从2014年开始到2015年6月底,全县401个村完成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共量化农村集体资产63891万元,确定股东人数214608人。2017年,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9714万元,其中经营收入2675万元,占总收入27.5%,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可见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此同时,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未降反升,由上年的37.6%上升到49.5%,投资收益占比仍低于2%。不可否认的是:输血帮扶、资源租赁仍是村集体经济来源的主要依靠,真正能通过自身造血达到可持续经营性收入的村普遍缺乏。

  “村集体自身积累少,债务负担重,空壳村多,造血功能不足”等问题极大束缚了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阻碍了村级基层组织在新形势下为群众谋取利益的功能发挥。集体经济不发展,农村就容易涣散,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增收致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有作为。

  (二)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合理配置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47家,成员7691个,带动非成员农户数21490户,与上年相比,合作社总数减少了72家,成员减少了4964个,带动非成员农户数减少了11500户,随着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的推进,合作社发展整体成稳中向精的趋势。

  1.产业结构有所调整。2017年全县共有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74家,下降5%,其中粮食产业21家,减少4家,蔬菜产业40家,减少1家;从事服务业的合作社也由30家减少到25家,主要从事农机与植保服务。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全县从事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减少了16家,其中生猪产业专业合作社减少了14家;此外,从事林业、渔业的专业合作社也分别减少了10家和6家。

  2.生产规模稳中有降。201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总收入4880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091万元;总盈余7352万元,略高于上年,社均盈余11万元。157家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占合作社总数的24%,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达30516万元;从销售额看,97家合作社当年销售额超过了100万元,占到总数的15%,与上年基本持平;平均每家合作社核心基地面积56亩,联结基地面积147亩,与上年度数据相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3.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对空壳社及不规范社的清理整顿,一批空壳社被清理淘汰,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运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被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社的专业合作社仅从136个降低为116个,而建立党支部的专业合作社保持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入规范化轨道。

  4.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伴随合作社精简整顿工作的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稳中有所提升,服务内容主要围绕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及生产服务环节,目前全县512家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占79%;106家合作社提供生产服务,占16%,提供运销服务、购买服务、加工服务和仓储服务的合作社分别为4家、4家、14家和2家,合计占4%。同区域内或同产业内合作社之间进一步加大联合与合作,2017年全县共有专业联合社2家,专业联合会2家,分别成员为16个和81个,为成员广泛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二、农民组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农民组织化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强,组织农民参与度不高

  全县19个乡镇(街道)401个行政村,虽然都建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但更多只是换瓶不换酒,形式大于内容。村集体经济自身发展不强,原有积累少,债务负担重,可供开发利用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匮乏,自身造血能力弱,由此带来了农村涣散、村集体组织、协调和引领带动作用薄弱的问题,无法真正承担和发挥好组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增收致富的责任与作用。

  (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足,对农户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近年来,我县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可谓遍地开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学生创业等层出不穷,给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力。但是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足,可持续性不强,自身存活机制不成熟、不完善,最终发展只是昙花一现,农民参与度不高,参与模式途径有限。在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中,农业合作社作为组织农民最有效的渠道,虽然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空壳社、休眠社、家族社及不规范社,小规模社较多,农民实际参与合作社活动有限。

  (三)专业合作社类型单调,解决单一农户困难力量有限

  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于种植业,占到了所有合作社的73%,并且在合作社精简过程中,占比较上年的69%提高了4个百分点,这与我县着力发展茶产业密不可分;从从事服务业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看,主要围绕农机植保开展服务,土肥及金融保险服务不足;从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内容也可以直观地看出,我县专业合作社类型主要集中于生产和产加销环节,2017年,两项合作社共计618个,占到了96%,而从事仓储、服务、运销、加工的合作社总计仅24个,在解决农户加工、运输、仓储及销售等方面困难的力量有限。

  (四)经济类农民组织相对成熟,精神文化类发展滞后

    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不应局限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上,也应该兼顾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组织化、凝聚化和团结化。调查发现,我县经济类农民组织发展相对成熟,数量较多,但是,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类的组织发展滞后,农民大部分农闲时光,都缺乏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处于散而闲的状态,不利于农民素质的提升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三、原因分析

  (一)农民认识不足,农业人才匮乏

  调研发现,现存的大多数农民组织是由村集体组织组建或是由上级政府部门组建,农民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自觉性不高,自愿自发组织少。同时,我国多年来的农业生产模式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家各户长期保持和习惯于分散生产、经营,彼此之间停留于初级的农业生产互帮互助的阶段,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特别是我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长期以来,农民观念较为保守陈旧,参与市场、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不强。

  同时,农业人才匮乏,组织能力不强也是制约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的障碍性因素。优秀人才脱离农村,进城谋生创业,返乡人才又不愿意从事“土里刨食”的工作,真正能够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在市场化浪潮中生存的农业人才少之又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不足,组织能力有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经营形式转为一家一户模式,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基本不复存在,加之由于农村改革的不彻底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性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长期存在诸多不足与短板,发展不强、活力不足,造血能力弱,经济是基础,集体经济薄弱,极大地阻碍了村级基层组织在新形势下为群众谋取利益的功能发挥,在组织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也就缺乏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农民联结新型经营主体的途径有限,模式需创新

  调查发现,现阶段我县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农民的作用有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新型经营主体自身发展不强,规模不大,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农民联结新型经营主体的途径不多,模式有待创新,从我县实际看,主要有:三都上庄、玉岩大岭脚和四都平田为代表的“合作社+基地+农户”组织模式,叶村岱头通过订单带动农户模式,枫坪乡沿坑岭头村以成立民宿协会的方式等,农业龙头企业联结模式主要为“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总体来看,主要仍以大户成员或者家族式经营为主,联结普通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极少采用合作经营、合资入股等方式,加之合作社注册准入门槛低、部分业主把合作社作为争取财政支农资金的手段等因素影响,导致出现一些“空壳社”“休眠社”“家族社”,联结农户的途径形同虚设。

  (四)现代农业资金、技术保障不健全,农业产业链不完善

  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技术的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中和产后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可持续的新型产业,具有显著的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科学化、增长方式集约化、经营循环市场化、生产组织社会化、生产绩效高优化和劳动者智能化的特征。

  一方面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反作用于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越高,产业融合越充分,产业链条越完善,越能推动现代化农民的产生,也越能推动农民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主动寻求合力,自觉达成共识、形成现代化的农民组织,相反,农业资金、技术与管理保障不健全,产业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不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局限于种植活动,农民组织化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四、典型经验与对策建议

  综合当前我县农村发展现状和农民提升组织化发展意愿,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需要切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民组织的认识

  利用互联网、移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展板、墙报等方式,对各类农民组织及其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农村民间组织是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农民自身收入、丰富自身业余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主动发挥创造性与活力,克服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小农经济缺陷,以形成农民组织的形式,抱团融入市场竞争,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保持农民组织活力

  培育发展一批影响大、效果好、有活力的名牌民间组织,对农民组织化程度高、质量好的成功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增强民间组织的荣誉感,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和提升个体农民参与农民组织,投身市场竞争的信心与勇气,同时,激励其他农民组织通过学习、模仿、改革、创新,挖掘和形成自身特色,调整和完善运行机制,保持活力,逐步吸引农民加入,实现发展壮大。

  四都乡充分挖掘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优势,以建好“五个区”(即绿色生态示范区、山居民宿先行区、全域旅游产业区、艺术创作典范区、乡村文明复兴区),做好“民宿+”为抓手,用留存的人文景观,走以文化引领的乡村复兴之路,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过云山居”、“云上平田”等一系列民宿引领带动下,当地农户因地制宜,拯救改造老屋,繁荣发展各具特色的民宿,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2016年,该乡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23.19万元,人均收入达14145元。

  (三)扩大组织化领域,壮大精神文化类组织

  在加强农民经济组织建设,提升参与市场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农民精神文化的组织化,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满足农民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打造农民文化类组织,推动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生活,在文化活动中提升农民素养。

  (四)加快落实“双增”工作,壮大村集体经济

  结合我县实际,着力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丰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积极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生产经营合作、生态资源开发经营、联合抱团发展物业、混合所有制经营等形式拓宽村集体增收途径,支持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联建经济联合体。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要力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组织和引领农民参与和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致富增收。

  斋坛乡石门圩村依托松荫溪4A级景区创建节点村的独特区位优势,通过民宿+旅游、民俗+文化、发展生态农业等模式,采取回收村集体土地统一经营,建设环樱花茶园骑行绿道,打造休闲慢生活观光园,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方式,增添村庄美丽经济元素,带动村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截至17年底,村集体每年经营性收入达8万元,可用收入达18万元。

  (五)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做精做强,创新完善联结农户模式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精做强,繁荣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规范发展建设,实施农产品初级加工、储藏等项目,与龙头企业加强对接,引领和提升农民参与,不断创新和完善联结农民模式,打造“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利益共享模式。

  1.做精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简化注消手续和减免收费,持续推动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引导注销一批“空壳社”“休眠社”“家族社”,推行社改农场;引导合作社向集生产、融资、销售、供应、加工、储藏、培训等多方面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转变,丰富专业合作社类型;积极整合各类涉农政策,强化统筹管理,扶持优质社做精做强;推进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纵向和横向联合,形成合力,提升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

  松阳县玉穗水稻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办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实物资产入股,带动周边庄后、关岭、斗米岙、南岱等村种植农户入社,合作社充分发挥高山水稻优势,统一经营管理,科学培训和带动农户,实现了对吊瓜的替代种植,保护了饮用水源,实现生态转型,并通过“望祈山米”的品牌建设,增强品牌效应与知名度。

  2.繁荣发展家庭农场。通过加强生产、经营和管理培训,提升农场主综合素质,繁荣发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农场,逐步培育、筛选和扶持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家庭农场,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3.壮大龙头企业。通过出台综合性政策扶持,加强教育培训,加快品牌建设,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创新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模式,尝试买断式带动模式、合同式带动模式、合作式带动模式、股份制带动模式等形式,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带动作用和利益联结作用,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我县浙江正德和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绿谷牧业有限公司、浙江田地缘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结浙江天天健食品有限公司(屠宰企业)、松阳县茗城种植养殖家庭农场等(养殖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畜禽饲料—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精深加工—肉制品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推动了要素集聚和龙头企业的转型升级。

  (六)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畅通财产性收入渠道

  土地是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也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真正的财产权,是畅通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通过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农民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参与市场活动。

  (七)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带动农户创业致富

  我国农业市场日渐庞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由城市向农村深入推进,但项目同质化、科技创新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融资难、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成为当前制约农村创新创业的主要问题。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实现农业新需求和供给侧的有效衔接,能够为农业带来和注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新鲜要素,充分释放农村创新创业的潜在动能,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武装,农民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市场,新生代农民可以重拾农业,新型职业化农民也能够组织起来,在各个细分领域,实现创业致富。

  (八)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

  农民组织是为了帮助农民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解决单个农户无法解决的困难,当前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农业生产面临的技术障碍,同时面临着农产品加工销售、仓储运输、品牌建设、风险抵御等一系列困境,因此,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从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上入手,一方面可以采取以农业为基础,向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顺向融合的方式,如兴办农产品精深加工、开设直销店、发展农旅;也可以采取依托农村服务业或农产品加工业向农业逆向融合的方式,如依托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加工或原料基地等,通过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并在产业链条各个关键节点上,成立农民组织,引领农民参与,解决农民困难。

  (九)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坚定特色松阳生态农业之路

  千百年来,中国人追求田园美好生活的愿望,以及“种养结合”的方式从未间断。我县有着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在“种养加”结合的模式上做文章,积极学习和创新适合我县的种养加结合模式,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率先探索,主动结合周边农户,开展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的协作,搭建区域农业生产的小循环,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县域范围内乃至跨区域的循环农业生态圈,让农民能够参与其中,成为生态循环农业中的一环。

  (十)借力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参与

  围绕“争当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奋力奏响新时代的田园牧歌,打造世界级的诗话松阳,复兴升级版的农耕文明”的宏伟目标,紧紧把握依托农旅、借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大潮,以农业为基础,将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转化为旅游资源和精彩看点,充分整合农林牧渔等资源,实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服务业态融合发展,走出一条铺的开,散布松阳全域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农民就近、就地、居家就能参与农旅,发展农旅。

  板桥乡大毛科村倾力打造“畲族风情体验园”,建设成独特的畲乡风景区。其中麒上自然村将农房使用权采用流转承包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开发招商的方式发展民宿,并承包给旅游开发公司经营,现在已建有麒麟山居,确保每家农户不少于四万元的年收入,村集体每年也能增收至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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