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33号(农业水利类031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提到,各部委将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大力支持,让人备受鼓舞,信心倍增。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试点。
小编注意到,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提到,该答复是“经过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这说明,“中医农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四大部委的集体关注,未来前景一定会非常广阔。
据了解,“中医农业”理念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致力于高效农业发展,倡导中医农业、生态种植、种养结合发展的大型平台锄禾网以及国际中医农业联盟,也在一如既往地推动“中医农业”的发展。
原文如下:
农工党中央:
关于科学有序发展中医药农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近年来,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集聚资源,多措并举,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先后编制印发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等规划文件,加强中医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适宜地区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提升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行动。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我部等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832个贫困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编制完成《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组织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定制药园”,建立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中药材获得稳定收益。三是开展替代化肥示范。2017年,我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据初步统计,示范县(市)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2.4万吨(折纯),减幅18%,核心产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农业”肥药替代化学肥药试点,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
中央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动生产环节向新产业新业态延伸,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进药旅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国家旅游局签订《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一批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二是构建利益联结机制。2012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8.87亿元,扶持道地中药材种养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药企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规模化生产模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保障原料供应。三是助力精准扶贫。将贫困地区的中药材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提升了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效益,对脱贫攻坚起到了支撑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引导中药材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在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拓展新服务、应用新技术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
三、关于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保障中药材质量稳定、源头可靠。一是加强种子种苗管理。积极推动《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纳入《种子法》体系,确保中药材种子种苗来源稳定、质量有保证。建立种子种苗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和流通,促进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规划引导。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要求,我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正在编制《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引导各地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三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个省(区、市)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对12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收集种子种苗1.2万多份,建设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31个。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推动将中药材种子种苗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促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关于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
近年来,我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贫困地区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的指导,有力促进了中药材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强化质量管理。从2002年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2015年启动GAP修订工作,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确保中药材种植、采集、加工管理等方面有据可依、有效监管。二是支持科研创新。我部会同财政部,在“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新增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设立中药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60万元,支持专家在品种选育、栽培和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和示范推广。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成立农业农村部中药材专家指导组,及时制定发布专家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深入产区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提高中药材生产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扶贫产业规划,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中药材全程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助力中医药事业上层次上水平,为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五、关于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部持续加强国家级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支持各地开展田头市场建设试点,有力促进了产销衔接。一是建设国家级专业市场。我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家级长白山(万良)人参市场,打造价格形成、产业信息、物流集散、科技交流、会展贸易“五大中心”,完善与生产布局相适应的国家级产销平台。二是建设流通追溯体系。2012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18个中药材主产销地建立追溯体系。初步建成覆盖中药材产地、经营企业、专业市场等主体以及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饮品使用等6个环节的追溯体系。截至目前,中药材追溯中央平台已对接企业1696家,基本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1—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中药工业百强企业牵头,在道地产区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生产技术、信息、供应保障平台。7年来共扶持了约220个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14个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已立项支持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推进特色中药材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营销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于建立中医药农业的文化体系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突出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促进中医药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一是开展特优区建设。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发改农经〔2017〕1805号),提出到2020年围绕五大类29个重点品种(类)特色农产品,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体系标准等。其中,将重点创建道地药材特优区,推动区域化、规范化、生态化生产,规范栽培和加工,推进原产地认证,建设现代生产物流体系。二是加大文化传播力度。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已传播到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10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10所中医孔子学院,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和文化宣传,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深刻精髓,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搭建起与世界交流的平台,传播中医药文化,拓展中医药市场。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